今天(7月7日),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议在国务院举行。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,振兴二手车流通,振兴汽车库存,推动新车消费增长,推动汽车售后市场,对促进汽车梯级消费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。
商务部提出了一系列全面发展二手车流通的措施。这些措施几乎涵盖了二手车流通的整个环节和领域,从市场实体的注册到备案,再到二手车的会计处理和发票发放,再到车辆的跨区域流通和转移登记,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:
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,促进自由流通。 扩大汽车消费措施的若干措施,各地区应严格执行全面取消二手车搬迁限制的政策。自2022年8月1日起,取消符合国家五项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搬迁限制,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,促进企业跨区域运营,促进人们在不同地方买卖二手车。
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,促进高效流通。《若干措施》明确规定,企业分销的二手车按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,机动车转让登记单独签注,发放临时驾驶车辆牌照,大大优化交易登记流程;对于汽车购买限制城市,明确二手车销售企业不占用牌照指标,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,促进二手车交易流通。
第三,支持分销业务的发展,促进规模发展。企业分销模式是国际成熟二手车市场的主要流通渠道,约占70%。中国的二手车市场是经纪人 个人模式为主,行业小弱问题突出。为此,《若干措施》要求取消对二手车分销的不合理限制,明确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。由于自然人在销售二手车时,不能向卖方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,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,即反向发票,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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